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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产业厅等部门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产业厅等部门
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实施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6]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信息产业厅、编办、发展改革委、监察厅《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二月十日

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
(省信息产业厅、编办、发展改革委、监察厅)

  积极发展电子政务,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进行行政审批管理,取得了较大成效。全省已有19个地级以上市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和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省和地级以上市90%的行政机关、县级30%的行政机关建立了公众网站;以省政府门户网站(www.gd.gov.cn)为中心,各类公众网站总数达2300多个。但是,目前大部分县(市、区)的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功能还比较弱,大部分公众网站只提供初步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办事咨询等功能,电子政务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为进一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部门的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2005〕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通过建立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和公众网站,积极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推进“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一站式”电子政务,推行行政许可电子监察,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实现政府职能的科学配置、组织结构的优化整合以及行政管理流程的合理重组,切实提高政府部门的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基本原则。
  1.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建设,认真抓好“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建设方案,落实建设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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