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效率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府办〔2006〕1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行政服务中心制定的《关于组织开展效率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组织开展效率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
行政许可法》,不断规范和完善中心的运行机制,提高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展示服务型政府和责任政府的窗口形象,满足社会、企业和人民群众对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效率服务年”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十次全会和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紧密联系今年中心的工作任务和窗口工作的实际,认真查摆在思想、业务、作风等方面与提高服务效率存在的差距,力争在提高效率、树立形象、转变作风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使全体人员树立新的服务理念、新的服务标准和新的服务形象,做到为民意识有所增强,办事效率有所提高,服务举措不断创新,精神面貌明显好转。
奋斗目标:
(一)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增强“为民亲商”的服务意识,把为民服务的理念转化为每个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推动中心整体和各窗口工作水平得到新的提高。
(二)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要继续按照创建标准化服务窗口的“四个标准”要求,认真对照检查,依法梳理和规范各类办件,简化审批程序,规范收费项目。各部门(窗口)对进驻的各类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努力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要切实加大联办工作力度,尽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承诺时间,使中心的行政审批全面提速。
(三)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创新服务形式。要从各部门(窗口)的实际出发,积极推出新的服务举措。要认真落实部门对窗口的充分授权,继续坚持分管领导现场办公制度,努力使窗口真正成为代表部门审批办事的实体,杜绝两头受理,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要继续全面推进各进驻部门与中心审批系统网络的互联互通,简化操作,提高效率;要不断优化、规范网上审批程序和内容,积极宣传,扩大网上审批的办件量。
(四)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规范中心的各项制度,全面实施首问负责制,一次性书面告知和服务承诺制,树立全新的服务形象。要完善服务行为规范,细化考核内容,加强考核评比检查;加强网上监察系统的监管力度,规范审批行为;积极探索建立ISO9000国际质量管理认证体系,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