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制定政策措施,帮助失地农民、进城务工农民、城市下岗失业人员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逐步建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方式,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继续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工作。努力抓好就业培训,完善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政策,改善就业环境。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形式。完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制度和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增加财政的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逐步做实个人帐户。逐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层次,增强统筹调剂能力。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完善优抚保障机制和社会救助体系。
四、加强生态湖南建设
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正确认识和科学运用自然规律,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努力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建设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体系。按照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质量效益的要求,逐步形成低投入、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方式,推动发展模式从资源依赖和投资驱动为主向资源集约和创新驱动转变。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林、节地、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促进园区循环式运行,倡导社会循环式消费,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约型社会建设运行机制。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大力开发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重点发展环保产业、清洁能源、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充分利用森林和湿地资源,提高自然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建设可持续利用的自然资源保障体系。坚持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加大环境污染的治理和标准化建设力度。抓好土地、水、矿产、生物资源的合理开发、充分利用和有效保护,走资源可承载、生态可持续的发展路子。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规范园区和农村居民建房用地,清理盘活闲置土地,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制度。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加快洞庭湖和“四水”流域堤防及控制性工程、水利枢纽工程、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重要城市水库供水工程、病险水库除险保安工程建设,大力推行节约用水工程,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全面保护水资源。大力开发和推广应用矿产资源综合回收技术和伴生矿综合利用技术,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严格实施新建矿山生态环境准入条件,保护利用矿产资源。加强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为森林资源培育提供保障。继续实施野生雉类、兰科植物等野生动植物物种拯救工程,加强林地、湿地、野生动植物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格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可持续控制,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对生态系统的侵害,强化森林、湿地资源综合监测体系建设,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以水土保持和国土绿化为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生态区和湿地建设。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切实预防新污染源的产生。以治理水、大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为重点,实行严格的排污总量控制,加大工业和城市污染防治力度,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以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改善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以改厕改灶、畜禽排泄物集中处理和生物农药、高效肥料推广使用为重点,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控制,推进生态型村庄建设。以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防治为重点,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预警系统和防御体系,不断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巩固和稳步推进以退耕还林为主的长江防护林、珠江防护林、防沙治沙、兴林抑螺、平原绿化、绿色通道等生态工程建设,构筑三湘四水生态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