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教育局关于郑州市第二十中学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6〕8号)
郑州市惠济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提高郑州市第二十中学公寓楼住宿费标准的请示报告》收悉。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住宿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4]173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你区试行实际,及考虑到取暖降温等因素,研究同意你校高中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为(含冷暖气费):六人间每生每期220元,八人间每生每期200元,对困难学生应适当减免,不得收取与住宿相关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