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卫生局关于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改建病房楼床位费标准延续执行的通知
(郑价费〔2006〕2号)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你单位《关于继续执行郑价费[2005]2号文件的请示》(郑三院[2006]3号)收悉。
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卫生局《关于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改建病房楼床位费标准的批复》(郑价费[2005]2号)试行期已满。
根据河南省计划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我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新建改建病房楼床位价格管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642号)文件精神,结合你院改建病房床位费试行情况,经研究,郑价费[2005]2号文件延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