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目标
引导和规范零售商的促销和进货交易行为,倡导诚信兴商,提高企业,消费者自主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公平、规范的促销环境,维护零售行业的公平竞争秩序,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长效机制。
二、整治任务和分工
全省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条块结合、行业互动、部门负责的方式开展。全省各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商业零售企业促销活动进行行业管理,加强监督和检查,分级对不规范促销行为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重点确定整治的不规范促销行为,引导商业零售企业开展适当的促销活动;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对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造成治安事件,产生恶劣影响的案件进行查处;税务部门主要负责对商业零售企业促销活动中的偷逃税行为进行查处;价格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商业零售企业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构优惠折扣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商业零售企业从事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在促销活动中销售不合格商品以及掺杂、掺假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在促销活动中采取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并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商业零售企业的促销宣传行为;质监部门主要负责对商业零售中无标生产销售、不按标准标注和短斤少两等问题进行查处。
三、整治要求
1、提高认识。零售商促销活动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不规范促销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此项专项行动作为改善消费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我省经济发展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抓出实效。
2、加强领导。为保障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省商务厅会同省发改委、公安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物价局、质监局成立四川省打击不规范促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商务厅分管厅长担任,成员由上述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各地市州也应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做到人员落实、工作落实,深入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保证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