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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教〔2005〕424号)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思〔2005〕37号)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市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深圳市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文件精神,不断加强我市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班主任在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思〔2005〕37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发[2004]11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行动计划》(深教〔2004〕452号)为指导,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的综合素质,切实加强班级管理,不断提高教育转化后进生的实效,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中的导师作用,扎实推进中小学德育工作。

  二、培训对象

  全市中小学班主任、德育主任。

  三、培训时间

  2005年9月-2007年9月。

  四、培训内容

  组织班主任教师学习中小学班主任规程有关法规文件,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和班级管理知识,对班主任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展开分析讨论,总结交流班主任工作经验和体会,研究探索加强班主任工作的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习中小学班主任规程等有关法规文件;

  (二)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中小学德育;

  (三)加强班主任专业化能力的建设;

  (四)教育转化后进生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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