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教〔2005〕424号)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思〔2005〕37号)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市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深圳市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文件精神,不断加强我市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班主任在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思〔2005〕37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发[2004]11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行动计划》(深教〔2004〕452号)为指导,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的综合素质,切实加强班级管理,不断提高教育转化后进生的实效,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中的导师作用,扎实推进中小学德育工作。
二、培训对象
全市中小学班主任、德育主任。
三、培训时间
2005年9月-2007年9月。
四、培训内容
组织班主任教师学习中小学班主任规程有关法规文件,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和班级管理知识,对班主任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展开分析讨论,总结交流班主任工作经验和体会,研究探索加强班主任工作的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习中小学班主任规程等有关法规文件;
(二)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中小学德育;
(三)加强班主任专业化能力的建设;
(四)教育转化后进生专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