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关爱成长活动
(1)巩固“暑期集中行动”成果,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深入开展好传统教育、素质教育、网德教育“三项教育”;开展好文化市场、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校园周边环境“三项整治”;组织好百万家长(母亲)素质教育、百万志愿者进社区、百万青少年红色旅游、百万图书进山村“四项活动”,积极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此项活动由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妇联、团省委、省旅游局负责)
(2)开展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实践活动。在中小学校开展“文明礼仪进课堂”、“文明礼仪伴我行”、“文明礼仪带回家”系列活动;开展“我与家长相约文明”活动,组织中小学生监督家长文明言行。(此项活动由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妇联负责)
(3)创作一批高质量的未成年人文艺作品。集中推出一批面向未成年人群体、反映未成年人生活的影视、戏曲、音乐、美术、舞蹈、文学作品,积极支持健康益智的网络游戏和动漫作品。 (此项活动由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广电局、省文联、省作协、省文明办负责)
(十)品牌创建活动
(1)以贯彻《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湖北省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暂行办法》为抓手,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为载体,打造一批文明城市品牌。(此项活动由省文明办负责)
(2)发挥百步亭社区、常青花园社区等文明创建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打造一批文明社区品牌。(此项活动由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建设厅负责)
(3)巩固竹山“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和恩施、罗田、大冶等文明新村建设的老典型,打造一批文明乡镇、文明新村品牌。(此项活动由省文明办、省农业厅、省建设厅负责)
(4)突出“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要求,打造一批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品牌。(此项活动由省文明办、省纠风办负责)
(5)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推出一批先进个人典型。 (此项活动由省文明办、省人事厅负责)
(6)进一步推进长江、汉十双千里沿线文明走廊创建,打造一批连片创建品牌。(此项活动由省文明办、省交通厅负责)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文明湖北”建设活动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文明委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政绩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文明湖北”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将“文明湖北”建设活动的各项任务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逐步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