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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文明湖北”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广泛开展“周周乐”、 “周末大舞台”、“纳凉晚会”、“冬季民俗情”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好纪念爱国诗人屈原的端午节、武汉杂技节、渡江节、宜昌长江三峡国际龙舟赛、武当文化艺术节等大型文体活动。大力发展城市文化、社区文化、广场文化、乡村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机关文化。(此项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直机关工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体育局、省旅游局、省民政厅负责)
  (3)大力繁荣文艺精品生产。以“八艺节”为契机,贯彻实施《湖北省文艺精品创作生产规划(2005-2010)》,完善文艺生产的招投标、激励奖励和投入机制,繁荣文艺生产,力争“十一五”期间在影视、戏剧、文学、音乐等方面推出几部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的精品力作,在“五个一工程”等全国性评奖方面处于中西部前列。(此项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文联、省作协、省财政厅负责)
  (六)科普环保活动
  (1)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组织科技活动月、科技活动周、科普行动日、科普赶集、科普讲座、科普知识竞赛等活动,大力普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保健、生活常识、优生优育、婚姻家庭、现代社交等科学生活知识。开展“湖北环保世纪行”、“亿万农民健身活动”、“相约健康社区行”等活动。开展“社科下乡”,普及社会科学。(此项活动由省科技厅、省科协、省社科联、省社科院、省文化厅、省农业厅、省体育局、省人大环资委、省环保局、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妇联、省委宣传部负责)
  (2)开展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滴油、一粒粮”“五个一”节约活动;树立节约意识,倡导节约文化,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此项活动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人大环资委、省直机关工委负责)
  (3)深化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逐步形成常下乡、驻社区的工作机制。(此项活动由省科技厅、省科协、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体育局、省司法厅、省委宣传部负责)
  (七)家园建设活动
  (1)实施城市“洁净工程”。推广武汉市“清洁武汉、美化家园”的经验,以“无暴露垃圾、无出店经营、无乱贴乱画、无污水漫溢、无油烟噪声扰民、无集贸市场脏乱”为主要内容,整治城市环境。广泛开展清洁家园、清洁用水、清洁生产“三清洁”活动,洁净城市容貌。(此项活动由省建设厅、省爱卫办、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经委、省环保局、省文明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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