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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矿企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指南》和《深圳市一般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指南》的通知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矿企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指南》和《深圳市一般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指南》的通知
(2006年2月8日 深安监管〔2006〕32号)


   我市工矿企业数量庞大,其中大量的中小型企业成立时间不长,在安全生产管理上缺乏经验。为了指导这类工矿企业编制好本单位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止和减少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机制,保证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影响和损失,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一般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我局组织编写了《深圳市工矿企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指南》和《深圳市一般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指南》,经有关专家评审通过,并报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工矿企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指南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目 录

  1 总则
  1.1 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遵循原则
  1.4 适用范围
  1.5 预案管理
  2 分类与分级
  2.1 企业概况
  2.2 分类
  2.3 分级
  3 组织机构和职责
  3.1 应急指挥中心
  3.2 通讯联络组
  3.3 应急抢险组
  3.4 应急消防组
  3.5 安全保卫组
  3.6 后勤救护组
  3.7 ×××组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2 响应程序
  4.3 应急结束
  5 保障措施
  5.1 物资与装备
  5.2 应急人员
  5.3 应急救援经费
  6 宣传、培训和演习
  6.1 应急人员的培训
  6.2 公众宣传教育
  6.3 预案演习
  7 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8 支持附件
  编制说明
  附件一:工矿企业重大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图(略)
  附件二:工矿企业重大事故处置流程图(略)
  附录一:有限空间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专项要求
  附录二:涂层烘干室爆炸事故应急救援专项要求
  附录三:露天采石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专项要求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防止和减少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机制,保证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影响和损失,根据本单位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 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
  1.2.2 地方性法规、规章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等。
  1.2.3 指导、参考文件
  《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的通知》(深府〔2005〕37号)等。
  1.3 遵循原则
  重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相互协助、加强合作的原则。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企业发生的满足预案启动标准的各类重大事故。本预案在使用时,向上可作为深圳市城市应急救援体系支持文件,与深圳市城市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配合。
  1.5 预案管理
  本企业负责制定、修改、更新本预案;负责本预案的修改记录,并负责发布本预案;负责对本预案的评审。

2 分类与分级

  2.1 企业概况
  2.1.1 基本情况
  企业的地址、经济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
  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情况;
  主要的运输产品、运量、运地、行车路线等内容。

  2.2 分类
  2.2.1 事故类型
  企业在其生产过程中存在着事故风险,其类型主要有:
  1.采石场的塌方、坠落、爆破事故。
  2.涂层烘干室爆炸事故。
  3.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火灾事故。
  4.……

  2.2.2 重大危险源辨识
  根据《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规定:“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其中单元(unit)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临界量(threshold quantity)是指对于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义为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场所重大危险源两种。
  本公司主要使用和储存的化学品有××、××、××共××种,储存量分别为×t、×t、×t;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小于(大于)储存场所规定的临界量,不构成(构成)重大危险源。生产场所使用的化学品分别为×t、×t、×t,小于(大于)储存场所规定的临界量,不构(构成)成重大危险源。

  2.2.3 事故危险源(点)
  根据本企业存在的事故风险类型、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使用、贮存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事故的特点,确定以下××个危险场所(设备)为事故危险源(点)。
  1号危险源(点):××车间,××设备,……
  2号危险源(点):××库房,存放危险化学品××种,存放量为××t;
  3号……

  2.3 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企业事故原则上分为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2.3.1 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事态较复杂,对本单位范围内的财产、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但只需要企业调度本单位有关部门就能够处理的事故。

  2.3.2 特大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事态复杂,对本单位范围以外的财产、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上级主管部门调度本区域内有关部门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才能够处理的事故。

3 组织机构和职责

  3.1 应急指挥中心
  3.1.1 指挥中心组成
  指挥中心是企业各类重大事故的最高指挥机构,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安全主任、安全环保、生产调度、消防、技术、设备等部门领导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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