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加强对食品行业的规范和支持。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支持体系,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积极推动建立食品行业生产、技术、市场销售及产业政策信息网络。大力开展ISO系列认证、HACCP认证工作,强化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食品从原料到加工一系列的质量标准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重点企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宣传、保护和扶持力度。开发培育保健食品、生物食品,重点发展具有云南特色和优势的产品,将云南建成中国西南面向东南亚、南亚的绿色食品出口基地。
(二十二)建立现代营销和物流体系。顺应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形势,积极争取国家将云南作为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之一,打破药品批发与零售之间的分割和限制,促进各种生产要素的充分竞争和优化配置。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为重点,推动企业建立现代营销体系,培育一批跨国跨省经营药品、食品的现代物流企业,推进产业的发展。
(二十三)推进食品药品诚信制度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快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强化企业经营信用监督,增强企业履约意识,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失信行为,降低社会交易成本,逐步形成政府推动,企业自觉,社会参与的良好诚信氛围。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实施企业信用警示制、公示制,以点带面,实现褒奖守信、惩戒失信,全面提高我省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促进食品行业和医药经济健康发展。
(二十四)实施“引进来、走出去”的对外开放战略。继续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地扩大开放,支持国内外战略合作者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参与食品、医药行业整合、市场开拓、新产品研发,不断提高食品、医药行业的国际化水平。加强与周边国家的交流与协调,充分发挥我省的资源和区位优势,大力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拓展与东南亚、南亚国家的合作,不断增强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能力。
八、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二十五)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本地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并协调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积极支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坚决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倾向。
(二十六)各司其职,狠抓落实。各地在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协调机构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有效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确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