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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是对外宣传报道时,要抓住海外关心的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恐怖袭击等内容,重点介绍我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的理念,以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和举措。特别是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政府及时有效处置的过程。同时,注意收集海内外舆论和专家学者反应,通过内参提供决策参考信息。

  五是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要组织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发挥其在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

  (二)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科普宣教效果。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共同负责我省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对各设区市、省级各有关部门科普宣教工作进行督查和评优,确保科普宣教工作取得实效。

  (三)提供专项经费保障,确保科普宣教工作顺利进行。各市、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的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积极支持。省级有关部门开展科普宣教工作所需经费,原则上在各部门相关预算中优先安排,需增加的经费在年度预算中申请。同时,也要动员、鼓励、支持媒体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发挥好公益宣传作用。

  (四)我省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方案实施时间。总体方案从2006年开始在全省陆续展开实施,其进度安排由省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制订。各设区市政府、省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
陕西省专项应急预案简本目录

  陕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陕西省防抗干旱灾害应急预案

  陕西省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

  陕西省地震应急预案

  陕西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陕西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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