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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批转市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太原市地震应急联动演习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接待办、市财政局、市地震局
  组 长:杨晓飞(市接待办主任)
  副组长:邢建成(市财政局副局长)
      续 渊(市地震局党组成员)
  5、宣传报道组
  负责组织新闻报道,安排现场解说员。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太原日报社
  组长:吴国荣(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张慧林(市广电局局长)
      孟德东(太原日报社社长)
  6、安全保卫组
  负责演习现场安全保卫与交通指挥。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
  组长:燕和平(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李新生(市交警支队队长)
  7、医疗保障组
  负责演习现场意外事故急救。
  成员单位:市卫生局
  组 长:李文学(市卫生局局长)
  8、考核验收组
  负责参演单位演习科目的考核、验收、评比。
  成员单位:省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市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
  组长:葛文军(市地震局局长)
  四、工作要求
  (一)为了确保演习的顺利进行,市指挥部办公室将于2月、3月、5月分别召开参加演习单位负责人会议,对演习前期筹备工作和各阶段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是《防震减灾法》和《国家地震应急条例》赋予相关单位的法律义务,各有关部门、单位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认真做好演习队伍组建训练工作。特别是《太原市地震应急预案》确定的15个召集单位,要按照实战要求,组织、协调、指导好本组责任单位训练演练工作。
  (三)各单位必须确保参演队伍所需服装、车辆、装备配备及费用,并组织高素质救援队伍和高科技现代化装备参加演习。
  (四)所有参加演习单位必须服从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保证训练预演时间,采取安全保障措施,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五)演习结束后市政府将对演习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评比,对优秀演习单位和组织者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消极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六)参加受阅授旗方队和实战演习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所承担的应急抢险救援职责,制定演习科目(配科目说明),填写《太原市地震应急演习科目表》,于2月28日前报市地震应急联动演习指挥部办公室(地址:市政府2号楼1层,电话:2020415,联系人:陈苏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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