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要继续推动政府领导包案的火灾隐患突出单位整改工作。要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督导,建华百货大楼、太和电子城、福兴阁商城等隐患基本整改完毕的单位要在今年3月15日以前销案。对05年确定的领导包案单位隐患没有整改完毕的,要加大督导力度,务于在今年4月25日前整改完毕。对久拖不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改变用途。
三是林业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牢固树立“家火山火一起防”的指导思想,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严格对进山作业、垦荒、放牧以及外来流动人员的检查和控制,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加强对林区及周边地区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管理。
四是要加强清明节期间扫墓祭祖中烧香点烛、焚烧纸钱等民俗活动的管理,严防发生火灾。
五是要充分发挥社区消防队伍的作用,将消防安全检查和防火巡查、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消防设施管理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减少居民火灾的发生。
六是认真做好广大农村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建立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要在农村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农村消防安全。
三、广泛开展消防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一是要紧密结合春防工作特点,广泛开展以学习掌握防灭火常识、疏散逃生技能为主的宣传教育,尤其要加强大风天和野外用火和清明节期间的安全防火宣传教育,规范用火用电行为。二是各行业、各单位和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多种宣传形式,开展消防宣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三是消防机构要加大消防站向社会开放的力度,增加开放频率,延长开放时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做好春季防火工作。
四、有关检查验收工作
为督促各地切实抓好春季防火工作,检查各县(市)、区关于石政发〔2005〕22号和石政办发〔2005〕31号文件的落实情况,市政府将组成四个验收组对各县(市)、区春季防火及2005年消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一)检查时间:2006年3月1日至4日
(二)检查方法: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火灾隐患领导包案单位逐一进行检查。实地检查消防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落实情况,市内各区各抽查一个社区,检查社区消防队伍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