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树种植工程。结合绿化工程建设,在市区主要干道、街旁绿地、公园、广场种植胸径50公分以上大乔木1500株。
(八)裸露地面整治及拆违绿化工程。对城区4.5万平方米(含开发区2.5万平方米)裸露地面进行绿化;对槐安路(育才街至平安大街)、建华大街(槐中路至东岗路)、友谊大街(中山路至裕华路)、新华路(公里街至泰华街)等街道树池进行美化改造;对拆除违章建筑后适宜绿化的空地进行绿化。
(九)社会绿化活动。一是继续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在小壁林区栽植乔木10万株;在307国道出入市口和体育南大街植树2600株;在单位庭院、居住区义务植树3000余株;二是继续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市内五区各建成5个绿色社区。同时市区再建成省级园林式单位5个、园林式居住小区10个、园林式街道5条,市级花园式单位5个、居住小区5个;三是大力开展城区立体绿化建设活动。在裕华西路(西二环至苑东街)、槐安路立交桥等城区主次干道沿街围墙、建筑物、屋顶、立交桥实施绿化覆盖,努力增加绿化总量,改善绿化景观。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大指挥协调力度,市委、市政府成立城区园林绿化工作指挥部。市委副书记张振江任总指挥,副市长蒋洪江任副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凌青利、市园林局局长李英波任执行指挥,成员由市园林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交管局等部门和鹿泉市、市内五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管负责同志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园林局。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将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具体化,明确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城市绿化法律法规,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绿化美化石家庄是每个市民应尽的义务,提高市民的绿化意识。
(三)强化绿化管理。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实施绿化建设,提高园林景观。要注重养护管理,及时浇水施肥,加强植物修剪造型,科学防治病虫害。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管理管护进行考核。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各项执法制度,加大层级监督力度。开展违法侵占绿地、毁坏绿化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巩固绿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