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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新的事业,各地既要结合实际探索总结新经验,又要严格把握重大原则,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一是坚持发展生产,富裕农民。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基础,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二是坚持基础先行,务求实效。从改善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入手,集中力量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整治,既使农民受益,也为经济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立足我区农村特点,突出地方特色,做好总体规划,从试点入手,逐步推进。四是坚持政府引导,以农民为主体。县级人民政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广大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通过辛勤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五是坚持综合改革,完善机制。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创新新农村建设的体制机制,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六是坚持节约资源,持续发展。严格保护耕地,加强环境和生态保护,大力发展循环农业、节约农业,积极鼓励节能省地型村庄和农民住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具体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协商,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三)明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内容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既要全面把握,统筹兼顾,整体推进,防止顾此失彼;又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分步实施,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要围绕“三化”、强化“四基”、突出“五建”、实现“六新”。“三化”,就是要推进农业产业化,用现代经营形式发展农业,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推进农村工业化,发展壮大县乡村工业和第三产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推进农村城镇化,缩小城乡差距,引导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四基”,就是要抓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抓基础产业发展,培育特色经济,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品,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抓农民基本素质的提高,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抓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五建”,就是抓好路、水、电、沼气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中小学校和农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教育设施建设,抓好农村广播电视电讯设施和村级文化活动中心等文体设施建设,抓好村屯卫生站(所)等卫生设施建设,抓好房屋和村容村貌等人居环境建设。“六新”,就是培育新经济、新生活、新风尚、新村貌、新机制和新农民。“三化”是农村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四基”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五建”是新农村建设必须率先突破的薄弱环节,“六新”是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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