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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保监局关于开展保险监管信息披露试点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保监局关于开展保险监管信息披露试点工作的通知
(苏保监发[2005]690号 2005年12月23日)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友邦保险苏州分公司,各保险中介公司:

  为进一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树立保险业公开、透明、诚信的良好形象,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经中国保监会同意,我局决定在全省保险业开展保险监管信息披露试点工作。

  保险监管信息披露是监管部门通过各类公众媒体向社会披露行政许可事项和违规信息的行为。实施监管信息披露是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监管信息披露的核心是引入社会公众监督,提高市场主体的违规成本,形成“合规者得市场、违规者失市场”的有序规则,树立公开、透明、诚信的行业形象,真正推动保险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希望全省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要从提高保险行业的透明度和促进保险市场规范发展的高度,提高对开展保险监管信息披露工作的认识,正确对待此项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肆意炒作被披露机构或个人的违规信息,更不得借此诋毁甚至恶意攻击竞争对手。同时,各公司要以此为契机,切实强化规范经营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提高自身的规范经营水平,维护公司的品牌和形象,共同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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