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科学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查清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土地治理开发潜力和土地利用环境影响,在此基础上,科学测算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要,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和各项用地指标,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坚持镇村布局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一致。
8.完善城市建设思路和规划。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把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整体来规划,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和辐射作用,逐步把进城农民的住房、就业、医疗及子女入学等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开展建设“民工公寓”试点,为进城农民提供廉租房。把为进城农民服务的质量作为考核、评价城市工作的重要指标。
9.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管理体制。健全统筹城乡管理体制机制,明确专职机构,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动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向乡(镇)村延伸。实行城乡规划的集中归口管理和指导,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无规划不决策、不供地、不投入,确保城乡规划相互衔接、全面覆盖。以农民集中居住为导向,加强规划建设审批管理,确保新建、翻建农房建到规划点上。
三、坚持内转外输相结合,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
10.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把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列为政府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工作,健全城乡就业管理服务平台及网络,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引导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合理有序流动。进一步加强职业中介机构建设,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镇镇通”工程。建立健全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定期统计分析和公布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状况。坚持异地输出、就地转移、返乡创业相结合,继续实施500万农民大转移工程。
11.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实际、实用、实效”原则,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坚持全民培训、重点培训、分层培训、定向培训,提高培训质量,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和竞争能力。2006年,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0万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0万人,创业培训10万人。全省农村初中毕业和高中毕业后未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学生,力争全员接受技能培训。对农村贫困户劳动力培训,省里适当提高培训补助标准。
12.密切区域劳务协作。继续实行苏南苏北劳务输出(输入)对口挂钩协作目标责任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南北劳动力对口交流信息网建设,重点引导和促进用人单位、培训机构、服务组织之间的对接。鼓励职业介绍机构联合农村职业培训基地,组建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服务联合体。有条件的地区,鼓励政府购买保安、保绿、保洁等公益性岗位,提供给当地的失地失业农民以及对口帮扶地区的困难农民。
13.改善外出务工农民的就业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务工农民的职业安全卫生保护,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加快并促进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环境,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和跨地区就业的限制,完善其进城务工和跨地区就业合法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抓好农民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问题的专项治理。做好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进城就业农民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工作,制定在地区间流动就业相互衔接的配套政策。研究制定为进城务工农民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政策。省财政继续安排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专项资金,采用“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接纳人数较多、工作做得较好的市县修缮校舍、购置设备和培训师资。开展优秀务工农民和返乡创业人员的评选表彰活动,建立维护务工农民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