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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公司甲醇项目用气管输及调峰费价格问题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公司甲醇项目用气管输及调峰费价格问题的批复
(2006年1月5日 川价函〔2006〕2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你司西南司财〔2006〕1号《关于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甲醇项目用气管输及调峰费价格问题的请示》收悉。经双方多次协商,同意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甲醇项目用气管输及调峰费按照0.225元/立方米结算,若遇国家价格调整,本价格则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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