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06年重点工作督查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06年重点工作督查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6]19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青海省第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宋秀岩省长在省政府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现将省政府2006年重点工作督查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狠抓工作落实,使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二月十三日

  省政府2006年重点工作督查意见

  一、用足用好政策,积极主动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支持
  1、加大对各个部门“跑部”力度的督查,及时了解各部委的投资安排趋向。
  2、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投资计划总盘子。
  3、争取分配我省的国债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的比重稳定增加。
  4、争取国有商业银行扩大贷款规模、增加国外间接性贷款有明显进展。
  二、继续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1、提升资源招商水平。推进优势企业与优势资源的对接,推进资源开发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产品加工的精深化。
  2、充分发挥政策优势。借助国家对循环经济试验区的扶持政策,依托省内核心企业、支柱企业,引进省外大企业;培养和发展关联产业。加快现有企业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深化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体制创新。
  3、切实加强项目策划和储备。
  4、做好青洽会、藏毯国际展览会等招商活动的筹办工作。
  5、继续深化投资环境治理年活动。
  三、转变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
  1、编制好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实施方案。
  2、抓好项目筛选、审批和招商。建好循环经济项目库。
  3、完善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完善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的政策,在投资、税收、资源配制、运行调度等方面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创新,淘汰落后工艺。
  4、深入开展企业管理年活动。建立节能降耗的考核体系,积极探索有效的激励政策和合理的费用机制,推动企业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环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