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电子公文传输的内容: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普发文件;省政府办公厅的会议通知、督查通知等;各地、各部门上报省政府的请示、报告等。机密级(包括机密)以上的公文不得传输。
3、各地、各部门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文秘部门负责。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进行操作,确保及时接收和发送电子公文,工作日要保证每天上、下午各上网一次,不得出现上网断档和电子公文积压、延误现象。省政府办公厅将利用省电子政务短信息平台,通过短信息手段提醒各地、各部门查看、接收非正常工作时间传输的紧急电子公文。系统正式运行取消纸质公文后,凡因不按时开机或上网而耽误收取电子公文、会议通知等造成误事的,责任由接收单位负责。请各单位认真填写《电子政务网短信息平台信息登记表》 (附件 3),将分管此项工作的办公厅(室)领导和负责此项工作人员的姓名、办公室电话、移动电话登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20日前报省政府信息技术办公室备案(联系人:钱颖,秦文强。联系电话:0971一8252135)。如人员和电话号码变更,要及时通知省信息技术办公室。同时,在电子公文传输系统中设置好本单位的详细信息,以便实现电子公文流转的在线跟踪。
4、各联网单位从省政府专网上收取的电子公文、督查通知、会议通知等,一律视为正式公文,与相同内容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应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办理。
5、各地、各部门和相关单位的电子印章由省政府办公厅统一制作、颁发,不得擅自制作使用,对电子印章的管理等同实物印章;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加密狗设备是阅读和打印红头红章公文的关键设备,必须安装在收发电子公文的专用计算机上,由专人进行管理。加密狗由省政府办公厅购置,为各单位统一配发,每个单位有且仅有一个加密狗,不得从第三方购买加密狗增加电子公文收发点。电子公文的归档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利用专网网站平台开展政务信息管理、应急值班管理、督查督办、会议报名系统的应用。
1、政务信息管理系统传输内容为政务信息刊物、简报、信息资料和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各类政务信息刊物;值班管理系统传输内容为突发公共事件类信息;督查督办系统传输内容为省政府督查室下发督查通知以及各地、各部门督查情况反馈;会议报名系统传输内容为省政府办公厅会议通知、签收及报名传输。机密级(包括机密)以上信息不得在网上传输。
2、凡联网计算机出现故障或非网络正常运行的,要及时恢复或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报告省政府办公厅相应处室和信息技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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