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市劳动局要办好技工学校,满足在沈投资企业对技术人才的需求。
市外办(侨办)、台办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好对待港澳台侨招商工作。市外办(口岸办)负责协调开辟国际新航线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筹办好2006沈阳国际旅游节,并做好“文化旅游年”的相关工作。
市“制博会”筹备办负责“韩国周”、“制博会”、世界生产力大会等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
市公安局等部门要切实做好各项大型活动和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市保税物流中心要确保上半年完成保税物流中心的申报工作,争取下半年封关运行。
浑南新区、铁西区要加快出口加工区的建设步伐,争取年内封关运行。要加大招商力度,为今年全市外贸出口增长作出贡献。
市政府驻国内外招商代表处要在直接开展招商引资的同时,积极提供项目信息,组织开展全市性的招商活动及组织国内外企业来沈考察洽谈。
工商、税务、公安、司法、行政执法、技术质量监督等部门要紧紧围绕“开放年”改善沈阳的投资环境,在维护外商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制定本部门帮助外商排忧解难、支持外资企业发展的工作措施。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从对外开放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安排到招商岗位,并定期进行考核,及时进行调整,让最优秀的干部工作在招商第一线。
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开放年”活动的宣传力度,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并积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扩大沈阳的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
各区、县(市)、开发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开放年”为主线,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开放年”工作方案,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开放年”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开放年”活动的领导,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主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开放年”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开放年”各项工作。“开放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主管副市长担任主任,主管副秘书长、市外经贸局局长、市中小企业局局长担任副主任,成员单位由市直有关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负责“开放年”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区、县(市)和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2.强化宣传工作。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开放年”活动,提高全市人民参与开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进行“开放年”总动员的基础上,层层发动,通过多种方式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经验,逐步使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与国际接轨,在全市迅速形成浓厚的对外开放氛围。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沈阳的宣传报道,不断提高宣传强度和水平。要借助我市举办的各种经贸活动、国际性会议和境外旅游促销等活动,有针对性地搞好对外宣传,不断扩大沈阳的国内外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