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继续办好国际友好活动日。要结合我市对外开放需要,每个月举办一次国际友好活动日,通过外国驻华使馆邀请国外企业来我市开展交流与合作。
9.积极邀请国外政要来访。继续通过各种渠道邀请国外政要访问沈阳,今年仍要邀请2名以上外国首脑来沈访问。
10.扩大与国外友城合作关系。加大友城工作力度,争取与国外更多的城市建立友城和友城合作关系,重点扩大与国外友城在经贸、文化、科技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三、责任分工
对外开放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要进一步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开放年”活动中的责任分工,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工作到位、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确保这项活动取得实效。
市外经贸局是“开放年”活动的总牵头协调部门,负责策划指导、组织协调“开放年”工作,并负责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市中小企业局负责协调对国内资本的招商引资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策划和编制《沈阳市鼓励外商投资重点产业导向目录》,确保各类项目及时立项并完成上级部门核准或备案工作。
市经委负责协调各区、县(市)和开发区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协调、推进重点国有企业利用国内外资本改组改造工作,要抓住国外资本转移的有利时机,重点做好国有企业与国外企业的合资合作。
市建委要本着“同等条件,外资优先”的原则,加大城市建设(包括房地产)项目对外招商工作力度,并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外资上取得新突破。
市农经委负责农业项目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争取在利用外资发展县城经济上取得新突破。
市政府金融办要积极推进5家以上企业境外上市,引进2户以上外资银行落户沈阳,并争取在引进外资保险机构方面实现新突破。
市商业局负责协调商贸流通领域的对外招商,争取年内基本完成“金廊”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市财政局要保证“开放年”和招商引资工作所需资金及时到位,确保招商引资工作和各项大型活动顺利进行。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和解决外资项目用地中的问题,保证四大发展空间建设用地指标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需要。
市建委、市环保局、市消防局、市城管局要积极主动地做好项目审批、开工建设和验收等各项服务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市教育局要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在沈外国人子女入学。
市卫生局要在现有条件较好的医院中设立外国人就医区,同时抓紧筹建高水平的国际医院,以满足在沈外国人的就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