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农产品加工业的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全省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完善农产品加工制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手段。加快实施市场准入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加强对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测和检查,完善有关法规并严格执法。农产品加工企业都要建立自己的质量检测机构,建设好自己的质控体系。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申办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
(七)实施名牌战略和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实施农产品加工业的名牌战略。帮助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创建一批具有贵州原产地、生态特色的省级名牌产品,树立“贵州制造”农产品的良好形象。有条件的企业要努力夯实创建名牌产品的各项基础工作,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注重技术创新。对重点龙头企业要促其做成“中国名牌”。在具有相对资源优势的肉类、油菜籽、辣椒、马铃薯、茶叶、蔬菜等集中产区以及有地方特色的农畜产品基地,建设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加工企业。
五、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措施
(一)多渠道筹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资金,进一步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培育经营投资主体,激活各项资本的投入,多渠道筹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资金。省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的乡镇企业发展资金、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要调整支出结构,通过贷款贴息等形式,吸引更多的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加工业。对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实现税收在8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小于50%,所使用原料60%以上为省内提供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农业品加工制品获得全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申报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项目、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和技改贴息项目,省有关部门应优先推荐上报。要支持有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资本经营。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后,要支持企业申请发行股票和上市。
(二)积极争取金融部门的扶持。商业银行要把扶持农产品加工业作为信贷工作的重要内容,在资金安排上给予积极支持。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要依据企业正常生产周期和贷款用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原则上不上浮利率。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要积极开展农户信用评级建设,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方式,扩大基地农户贷款的发放,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