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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地要按照确定的目标,组织力量对整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认真总结整顿的具体做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典型案例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的措施。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地整顿工作尤其是对市确定的重点乡镇的整顿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五、整顿要求
 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质监、经贸、农林、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相互配合,做好协调工作,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解决整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镇、街道等基层行政组织要负责做好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落实监管责任。
 质监部门要认真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严格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生产、加工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并将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卫生、工商等部门。
 工商部门要认真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查处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无照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负责依法吊销违法企业营业执照,并将营业执照发放、吊销、注销等有关处理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卫生部门。
 卫生部门要依法实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证,主要是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的评价审核。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并将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和工商部门。
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经贸、农林、环保、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承担好相应领域的整顿任务。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之间要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及时通报情况,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探索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机制,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测和重复执法。
 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整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做到一月一重点,一月一督查。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及时报道整顿成果,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成果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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