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政府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应对突发事件、 抵御和抗击各种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
6.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比较完善,政府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 督明显加强,监督效能得到提高。
7.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
(三)基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 学发展观,把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作为依法行政的 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服务 意识和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做到合法行政、合 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同时,强 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 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三、贯彻实施《纲要》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今后五年,我区贯彻实施《纲要》的主要任务和措施是: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的创新,深化行政管理 体制改革。
1.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 理职能转到制定规划、强化管理、加强监督和为市场主体提供优 质服务以及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大力推进政企分开、政事 分开,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落实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的分离。按照市场化原则发展和规范各类行业组织和中 介机构,加快行业协会改革步伐,推动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彻底 脱钩。逐步将行政机关所属的技术检验、检测、检疫等机构从行 政机关分离出去,使其成为面向社会、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专业 技术组织。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卫生安全等各类市场监管 制度,消除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立 和完善信用等级制度,形成失信惩戒机制,营造公平、有序、健 康的市场竞争环境。
此项任务具体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委、国资委、编制办、 金融办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落实。
2.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增强公共服务意识,逐步 建立现代公共服务体制。加强社区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在管理公 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和应 急处理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维护社 会正常秩序。建立健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制度和城乡居民最 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完善以最低生活保 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和法律援助为 辅助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深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 育等社会事业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此项任务具体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民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落实。
3.加快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努力构建科学合理的行政组织结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进 一步调整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设置,依法规范政府部门的机构设 置和职责权限,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权责脱节 等问题,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 加强政府对所属部门职能争议的协调,建立健全职能争议协调机 制,保证政府行为规范、运转协调高效。合理划分自治区、地级 市、县(市、区)和乡镇的行政管理职权,进一步依法下放自治 区、地级市人民政府管理权限,扩大县级人民政府经济、社会管 理权限,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此项任务具体由自治区编制办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落实。
4.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加快 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步伐,逐步建立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形成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机制。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和未按国家规定的收费审批权限批准、擅自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完善和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逐步解决同一地区不同行政机关相同职级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较大的矛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严禁以各种形式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