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粤人发〔2006〕32号)
各市、县(区)人事局,省直局以上单位:
现将《广东省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实施办法,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实施本规划纲要。
广东省人事厅
二○○六年二月八日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纲要
为了建设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使之与我省“十一五”期间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根据人事部《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建设创新型广东和“十一五”期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认真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大力加强继续教育工作体系、服务体系、制度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继续教育改革创新,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为抓手,开展大规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为建设创新型广东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支撑。
(二)基本目标
--健全“三个体系”。健全政府人事部门主管、业务部门实行行业化管理、继续教育协会得以充分发挥作用、以用人单位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体系;健全以人为本、遵循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特点和规律、继续教育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培训资源优化集约、服务周到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法规制度完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的制度体系。
--形成继续教育内容框架。根据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能力的需要,初步形成以培育科学精神、良好职业道德、法律素质和自主创新能力、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和公共危机应急处理能力为主干的必修科目及其教材。各行业要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其中,涉及公共安全的行业、单位要强化公共危机应急处理技术的普及教育,形成公共必修科目和专业必修科目相互配套的教材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