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成立居民选举委员会。为保证选举的公正性,各地可比照农村村委会选举的做法,成立居民选举委员会,负责社区居委会选举事宜。居民选举委员会由居民会议推选产生。
(二)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和候选人提名工作。选民登记工作要努力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坚持社区居委会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提名产生,引导选民把那些素质好、威信高、能力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心为居民办事的人提名为候选人。
(三)让选民充分了解候选人。通过公开演讲、见面会等简便形式,为候选人提供展示自己、宣传自己的舞台,为选民提供了解候选人的机会。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通过墙报、广播、社区局域网络等多种形式,建立起候选人与选民之间的沟通渠道。
(四)组织好投票工作。严格维护投票大会的现场秩序,严格按照选举程序组织投票,禁止任何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要提供充足规范的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在投票时完全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划票。投票结束后,应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颁发当选证书。
(五)认真对待选民上访。要及时受理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发生的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有关政策、法规、选举程序等问题的咨询,要及时给予答复;对到期不选、贿选以及违法操纵选举等严重侵害居民民主权利的行为,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信访人;对因居委会选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早发现,早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四、积极做好换届选举的后续工作
(一)做好社区新老居委会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主持,原社区居委会干部应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物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它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社区居委会。
(二)制定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下属组织和规章制度。新一届社区居委会产生后,要制定届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建立健全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协商共建等各项民主制度,促进居民自治健康发展。
(三)对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进行上岗培训。对新当选的居委会成员要分期分批地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社区居委会的主要任务、基本的工作方法和相关技能等,使他们尽快地适应新的岗位,进入新的工作角色。
(四)逐级上报换届选举信息。换届选举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做好换届选举信息的报送和档案整理工作,并由各市按照统一格式及时汇总选举统计报表。
五、切实提高组织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