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现金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略)
二00六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2:
领取现金退税款通知单(备查联)
退税申请人: 身份证明号码:
退税金额:(小写): 元 大写:
原完税凭证种类: 字号:
取款银行名称:
取款银行地址:
提示:
退税申请人请在收到本通知五个工作日后的二十五个工作日内,持本通知单和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取款银行领取退税款。
退税申请人逾期未到指定银行领取的,指定银行将退付的款项退回原付款国库,退税申请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退税手续。
(税务机关签章)
(签发时间)
退税申请人签收:(签字) 签收时间:
领取现金退税款通知单(通知联)
退税申请人: 身份证明号码:
退税金额:(小写): 元 大写:
原完税凭证种类: 字号:
取款银行名称:
取款银行地址:
提示:
退税申请人请在收到本通知五个工作日后的二十五个工作日内,持本通知单和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取款银行领取退税款。
退税申请人逾期未到指定银行领取的,指定银行将退付的款项退回原付款国库,退税申请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退税手续。
(税务机关签章)
(签发时间)
退税申请人签收:(签字) 签收时间:
《领取现金退税款通知单》填开说明
一、本“通知单”一式两联,第一联“备查联”由税务机关签发后留存备查,第二联“通知联”签发后交退税申请人。
二、税务机关在签发时,退税申请人应在“退税申请人签收”处签署姓名及日期。
三、“通知单”中各项内容填写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