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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5〕71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 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 场监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维护 国家版图的尊严,正确使用中国地图,进一步规范我省地图市场秩序,促进地图市场健康发 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重要性
  正确的国家版图,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象征。地图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近年来,我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全省 范围内连续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普遍得到提高,地图 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但是,地图市场上错误表示国界线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地图、随意变形表示的地图、漏绘南海诸岛及钓鱼岛赤尾屿的地图、非法编制出版的地图、侵权盗版地图和质 量低劣的地图等“问题地图”仍然时有发现,甚至在一些中小学校校园展示的地图中、在新 闻媒体上出现的地图中也存在错误表示国家版图的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本着对国家 主权、民族尊严和人民利益负责的精神,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工作 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维护国家版图尊严 ,提高全民国家版图意识,促进地图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二、深入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活动
  (一)组织领导。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由省国土资源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新闻 出版局、省工商行政管 理局、省商务厅、省外事办公室、贵阳海关等八部门联合组成贵州省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 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协调指导全省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研究制定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实施 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地的工作,汇总、通报各地开展工作情况并向全国加强国家 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协调指导小组)报告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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