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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关于举行江苏省第十六届运动会请示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总
工会关于举行江苏省第十六届运动会请示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5〕30号 2005年4月13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和省总工会《关于举行江苏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的请示》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顺利举行,推动全省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加快体育强省建设步伐。

关于举行江苏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的请示
(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总工会 二○○五年三月)

  根据每4年举行一届全省运动会的竞赛制度,建议于2006年10月在南通市举办江苏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进一步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巩固十运会成果,备战2008年北京奥运会,推动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开展,推进体育强省建设步伐,为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两个率先”作出积极贡献。
  二、比赛分部和项目设置
  江苏省第十六届运动会设青少年部、高校部和职工部,各部分别进行比赛。
  (一)青少年部。以省辖市为参赛单位进行比赛。项目设田径、游泳、篮球、排球(含沙滩排球)、足球、棒球、垒球、手球、女子曲棍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摔跤、拳击、跆拳道、柔道、射击、射箭、击剑、体操、跳水、艺术体操、蹦技(蹦床、技巧)、自行车、武术、举重、赛艇、皮划艇、花样游泳、现代四项、铁人三项、帆船,共32项。
  (二)高校部。以省内各高等院校为参赛单位进行比赛。甲组(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比赛项目设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中国象棋、围棋、国际象棋、健美操、武术、定向越野、桥牌,共15项。乙组(专科普通高等学校)比赛项目设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健美操,共5项。
  (三)职工部。以省辖市和省产业体协为参赛单位进行比赛。项目设田径、足球、乒乓球、羽毛球、中国象棋、围棋、桥牌、大众体育、健美操、三人篮球、游泳,共11项。
  三、比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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