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做好清理整顿改制学校收费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06年1月24日 川价发〔2006〕16号)
各市、州物价局,教育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做好清理整顿改制学校收费准备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282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就做好公办中小学改制学校的调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公办中小学校改制清理整顿调查工作,尽快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政策规定,切实做好清理整顿改制学校收费准备工作的前期调查工作。
二、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上通知规定,对当地改制学校进行认真调查,并将改制学校情况调查表上报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
三、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近期拟对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进行调研,同时省上委托以下6个市州对所列的改制学校按如下调查提纲进行调研,其它市州根据当地改制学校的情况自行选择调研,调研材料请及时上报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
(一)调查提纲
1、学校改制的原因,改制批件,改制前后资产划分、财政拨款状况、公职人员的安排及师资来源情况。
2、改制后学校投入情况及经费来源渠道,学校近三年财务收支情况,收入结余分配状况。
3、连续三年学校招生情况,在校生人数。
4、改制前后收费标准及执行情况。
5、对现行中小学改制以及收费的政策建议。
(二)市、州改制调查学校
成都市:成都石室联合中学、成都树德实验中学
绵阳市: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
遂宁市:遂宁中学实验学校
乐山市:乐山市沙湾区沫若实验中学
广元市:大东英才学校
泸州市:泸县二中外国语实验学校
四、请各地将改制学校的情况调查表以及6个市州改制学校具体调查材料,于2006年2月20日以前以书面形式报省物价局、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