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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国奥·金牌楼”公寓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国奥·金牌楼”公寓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5〕220号)


沈阳诚大新生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沈阳“国奥·金牌楼”公寓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给产权人和业主创造良好的安居环境,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中标的收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内容、设施功能和费用支出等情况,现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0元。
  二、园区朝外商业网点、门市房以及单体车库、储藏间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按所规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50%收取。
  三、地下停车场存车收费标准:
  1.车位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个车位100.00元。
  2.车位出租收费标准,双方协商议定;
  3.外来车辆临时存车收费标准,白天(早8时至晚8时)每台每小时5.00元;夜间(晚8时至早8时)每台次40.00元。
  四、地上停车场车位收费标准,每月每台100.00元。
  五、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卫生清洁、绿化日常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化粪池清掏清运、公共水电费、电梯运行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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