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四川师范大学与澳大利亚UNIWORLD商学院合作办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2006年2月8日 川价函〔2006〕16号)
四川师范大学:
你校《关于我校外事学院与澳大利亚UNIWORLD商学院合作办学项目收费的请示》收悉。经省教育厅批准,你校与澳大利亚UNIWORLD商学院合作举办有关文凭项目。鉴于此项目培养成本较大,根据双方合作办学协议,本着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经研究,现对你校外事学院与澳大利亚UNIWORLD商学院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中外合作项目学生学费18000元/年·生。
二、上述标准为最高限价,除住宿费和代管费外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加收任何费用。
三、你校应在招生简章中如实介绍该项目有关教学和收费的情况,并与学生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