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切实推进有形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强化资源能源保障。节约集约使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率。认真组织好新一轮近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实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确保规划的先导、主导和统筹作用,提高规划的执行效果。实施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推进土地使用从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集约使用转变。改革土地审批制度,实行产业用地全市统一规划,统一审批。各区要将项目引进与现有园区优化整合,集中建设高水平的精品产业园区。进一步完善产业用地政策,提高工业用地的投资强度和工业厂房的建筑容积率。进一步扩大工业用地的“招拍挂”范围,对已经准入的产业项目,要根据实际建设需求分期批地,防止利用项目圈地的行为。做好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转地之后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土地储备制度。搞好土地的二次开发,鼓励老工业区、旧城区的更新改造。加大全市地下空间资源的规划、开发和管理力度,尽快改变我市地下空间资源利用严重滞后的状况。推进东部供水工程二期、东江下矶角等一批水源项目的规划建设,抓紧研究第二水源和应急水源,提高水资源供应的应急能力。加紧东部电厂、前湾电厂、抽水蓄能电站等重点电厂项目和11万伏以下配网等电网项目建设。加大成品油的储备力度,协调推进LNG接收站和管道建设。加快中海油在深圳布点加油站的前期准备工作。
6.着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积极推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立法工作,建立循环经济指标体系,制订和实施各类产业用地、用水、能耗、环保等技术标准,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强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技术改造。开展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和重点产业项目试点工作。重点支持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培育和扶持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资源节约型企业,发挥好示范作用。全力做好国家规模利用太阳能试点城市的申报工作,努力建设节能、节水型城市,在全社会积极倡导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生产生活方式。
三、继续加大改革开放创新力度,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体制保障和营造更好的环境
7.推进体制改革,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体制保障。按照“以人为本、反映民意、统筹协调、综合配套”的原则,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既要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寻求突破,又要实现各项改革的相互配合与衔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的分开;健全重大决策协商和协调机制等,推进行政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深化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市、区、街道之间的事权划分;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机制;采用招标采购等外包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快国有企业内部经营机制转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加快要素市场建设;探索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启动公用事业监管体制改革。深化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创新行业协会管理体制;继续推进医疗、教育、文化、社保、就业等各项事业改革;完善社区管理服务模式,加快推进社区工作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