⒊重大疫情反应:发生重大疫情(Ⅱ级)和特别重大疫情(Ⅰ级)后即启动反应,在较大疫情反应的基础上,再强化健康教育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宣传普及防控知识,指导广大群众行动起来,摒弃陋习,建立良好行为习惯,自觉采纳防控疾病措施。在疫情防控的整个过程,要针对群众的防控知识、行为、心理及影响因素等及时调整健康教育内容与方式,做到教育面更广,针对性更强,效果更好。重点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宣传科学防治知识,疏导群众有关疑虑,防止群众产生恐慌心理。
三、督导与评估
(一)督导 包括健康教育应急准备工作的督导和应急工作的督导。应急准备工作的督导:在一般疫情反应启动后,要组织对应急准备工作的情况督导。督导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应对方案、健康教育材料的准备与储备,应急队伍的组建等。要调查了解真实的准备工作情况,并做到调查与指导相结合,通过督导促进应急准备工作的落实。督导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要跟踪督办。
应急工作的督导:在疫情反应启动后的各个阶段,要按照相关的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及时组织对辖区应急健康教育工作的督导。通过应急工作的督导,把握工作进度,促进应急健康教育各项措施的落实;同时根据地区疫情变化情况和健康教育需求,及时调整充实应急工作计划和传播核心信息。督导的结果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二)评估 包括形成评估、过程评估和效果评估。
在健康教育应急方案启动前,有条件的应及时开展健康教育需求的评估,以明确应急健康教育的方向、目标人群,确定传播策略,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与效果。在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启动后,有条件的应及时对计划实施过程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及时调整应急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方法,提高教育的效果。在事件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应急健康教育的效果评估,包括相关知识知晓率、正确态度持有率、健康相关行为形成率,以总结经验,完善以后的防控工作。
四、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防控人感染禽流感健康教育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在各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人感染禽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应对工作。
省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人感染禽流感的健康教育应对工作,省领导小组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彭 炜 省卫生厅副厅长
副组长:黄晓军 省卫生厅助理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