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动流通企业加快流通方式、管理和品牌创新。适应群众消费方式的新变化,鼓励流通企业稳步发展网上购物、邮购、自动售货等新型销售方式,建立健全相应的交易制度,规范交易行为,扩大服务范围。鼓励和引导大型流通企业在财务核算、成本费用控制、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内部店堂监控等方面运用信息技术,降低费用开支,提高管理水平。鼓励流通企业注册服务商标,争创省著名商标和知名商号,支持有条件的流通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走品牌发展之路。
二、积极发展新型流通业态,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
(五)加快发展连锁经营。推动连锁经营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发展。在大力发展日用品、食品零售和餐饮业连锁经营的同时,加快向汽车、电脑及软件、石化、建材、药品、图书、音像、家居等行业发展;在租赁、家政、维修、旅游等服务行业引入连锁机制,鼓励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连锁经营要以大中城市为主,积极向县城和乡镇延伸;以直营连锁为主,向加盟连锁和特许连锁发展,不断提高连锁经营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
(六)积极发展物流配送。加强对物流配送中心的规划,整合物流资源,提高配送效率。对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用地和连锁龙头企业配送中心建设运输、配送、仓储项目用地,按仓储用地执行。企业利用原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引进资金和设备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可在依法办理出让手续、按市场格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法人资产出资。根据城市规划需要对旧仓库等设施进行拆迁易地改造且新建物流配送中心的,城市政府在拆迁或收回企业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时,应依法进行合理补偿,并在城市物流规划用地上给予相应安排。农产品物流配送试点企业建设冷藏、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可以实行加速折旧。 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对第三方物流企业在省内跨区域设立的分支机构,符合条件的可由其总部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将其承揽的运输、仓储等业务分包给其他企业并由其统一收取。
(七)鼓励发展电子商务。加快流通企业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电子商务运作能力。支持行业网站和专业市场网站加快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商场、购物中心和连锁超市建设网上商城,开展商品展示、信息发布、商务洽谈、网上交易等业务。发展旅游、票务、宾馆等行业的网上订购业务,扩大电子商务的运用领域。支持全省公共商务平台建设,整合各类商业信息资源,增强综合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