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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的通知

  (三)抗流感病毒药物准备
  1、药物储备
  卫生厅负责拟定药物储备的品种和数量,报送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储备。药物储备和调用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医药储备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2、药物使用策略
  抗流感病毒药物优先用于临床患者的治疗,预防用药优先使用人群包括老人、儿童、职业高危人群及患有慢性疾病免疫功能低下的人群等。
  药物管理和预防性用药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治疗性用药由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负责。药物使用严格按照药物使用说明书。
  (四)医疗救治机构准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定点医疗救治机构,收治新亚型流感病毒感染病例和流感大流行发生后的危重病人,并制定启动临时医疗救治点的工作预案。
  (五)人员准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建由流行病学、临床、实验室等专家参加的技术指导组和以临床医学专家为主的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本辖区流感防治工作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指导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和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都要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做好本单位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疫情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组建由素质高、业务精的流行病学、消毒、实验室等专业人员参加的疫情应急调查处理小分队。
  (六)技术准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专业人员应当熟悉并掌握诊断标准、鉴别诊断、治疗原则、消毒、隔离、防护措施和技术要求。
  省级每年对市级流行病人员和实验室人员至少组织一次技术培训,各级也应举办相应的培训班,培训对象包括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和乡村医生。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公共卫生干预措施的应急演练,总结提高应急意识和实战能力。
  (七)经费和物资准备
  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安排落实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应急疫情调查处理所需等工作经费,保障各项防治措施得以落实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应急反应和结束
  按照《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各级、各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落实相应的应急反应措施。
  (一)Ⅳ级应急反应
  发现地将被分离出新亚型流感病毒株的人员送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医学观察、消毒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省卫生厅负责组织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采集必要的动物和密切接触人员标本进行病毒分离,调查结果及时报卫生部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卫生部派出的国家级专家组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和危险性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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