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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公安厅等部门关于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公安厅等部门关于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6]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公安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厅、交通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关于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一月十三日  

关于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厅、交通厅、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二00六年一月十三日)

  为全面推进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根据《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交通部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05]53号)的精神,结合我区近年来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实施畅通工程、创建平安大道的经验和做法,决定在全区所有县(市、区)组织开展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为切入点,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为载体,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工作措施,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规范高效,执法执勤公正文明,公路治安秩序良好,交通参与者的守法和安全意识增强,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得到基本遏制并逐步下降。具体目标为:
  (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并充分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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