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回收人力三轮车规范管理(15分)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行政区域回收人力三轮车配置工作,对原回收车辆全部进行更新。(8分)
(2)研究制订并实施回收人力三轮车长效管理机制。(7分)
4.社区回收网络制度和队伍建设(25分)
(1)研究制订并实施回收业各项管理制度。(10分)
(2)明确社区回收网点管理主体,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和监督机制。(7分)
(3)全面实施对回收人员上岗培训,加强队伍建设。(8分)
根据考核得分情况,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3万元。
(二)推进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奖
考核内容:
1.建立工作机制(30分)
(1)建立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构。(10分)
(2)明确责任部门和有关部门工作职责。(5分)
(3)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各项制度,并正常开展活动。(15分)
2.编制专项规划(20分)
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编制可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专项《规划》,并印发实施。
3.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50分)
(1)研究制订本行政区域开展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全面提出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重点、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并印发实施。(25分)
(2)把推进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作出阶段性工作安排。(10分)
(3)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取得一定成效。(15分)
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前三名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
(三)可再生资源回收实事工程建设优秀服务奖
考核内容:
1.各成员单位领导对市可再生资源回收实事工程建设工作重视,积极参加市可再生资源回收实事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专题会议或活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分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实事工程建设中的各种问题,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衔接,认真履行成员单位的职责,对推进实事工程建设作出较大贡献。
2.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将我市的可再生资源回收工程列入国家环境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并获得相关政策和资金扶持。
对上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实事工程建设作出较大贡献的部门,给予必要奖励。
以上奖项奖金发放按有关规定执行,奖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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