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医药人才工程”
充分利用我省中医药教育门类齐全、层次多样、办学规模庞大、师承教育规范的人才培养优势,大力培养、引进中医优秀人才,推进中医药人才工作。
一是以高等医学院校依托,建立中医药高级人才研修基地,以抓好优秀中青年高级中医临床人才研修为重点,全面实施国家和省的“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一批具有中医专家特质的优秀中青年高级中医临床人才,抓好高层次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造就一支精干、高效、素质优良、勇于创新的高水平中医学科带头人,为培养中医“名医”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是建立“杏林专家村”,筑巢引凤,营造良好、温馨的学术氛围和居住环境,吸引更多的全国中医名家、高级人才、急需专业人才和海外优秀专家学者来粤工作。
三是在全省医疗机构内选拔具有较扎实理论基础、较强临床能力和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进行重点培养,着力提高中医理论和临床诊疗水平,使他们逐步成长为新一代中医临床专家。
四是加快农村中医药适用技术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农村中医药技术人才的素质。
通过“中医药人才工程”的建设,培养、引进一批适应中医药创新发展需要的高级管理、科研、临床人才,培养、引进一批外向型的、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高素质中医药人才,培养一批符合我省中医药产业发展需要的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药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为建设中医中药强省提供人才保障。
4、“基层卫生人才工程”
(1)乡镇卫生院人才建设
①吸引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志愿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各类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可以提前定级,定级工资标准可高于同类人员1-2档。
长期在农村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工资待遇给予政策倾斜,提高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技术骨干和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的工资,建议由省财政统一转移支付。
②激活欠发达地区卫生人才工作。进一步深化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全员聘任制,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制度,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稳定现有人才。
公开选拔卫生院院长。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乡镇卫生院院长的选拔、聘任和管理,把作风好、懂技术、善管理的人员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职称晋升政策给予倾斜。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业绩、能力为导向,制定经济欠发达地区卫生技术人员晋升高级职称的资格条件。获得资格的人员受聘后可兑现工资待遇,允许在同类地区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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