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将工作能力、工作水平作为卫生系列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实行分类指导,对基层人员给予适当倾斜政策。执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政策,提高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自主权。积极探索考试、答辩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法。
2、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的要求,建立符合医疗卫生单位特点的用人制度。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规范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等管理环节,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
3、完善分配激励机制
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建立量化绩效考核体系。
4、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
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改善珠三角与非珠三角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人才结构的不均衡状态。
5、实行技术人员准入制度
新录用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达到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医疗专业的人员及卫生监督员,必须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所取得的学历必须得到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满足具备参加全国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及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需要的学历要求。调入的人员,必须具有与拟从事专业相对应的执业资格;没有准入条件限制的,必须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五大卫生人才工程
1、“名医工程”
在实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系统培养工程”等国家和省的重大人才培养计划的基础上,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实施广东省“名医工程”。“名医工程”建设的对象为在国内或省内率先开展重大技术项目并获成功,技术成熟,得到学术界充分肯定,成为国家或全省技术规范或指引,在国家或省的专业学术团体担任主委、常委的人才;以及在本专业临床工作中已有一定地位的名医。“名医工程”的建设主要以项目研究为龙头,以学科为依托,由院校及医疗卫生单位组成协作攻关小组,实现现场流行病学及社区干预、临床诊治或疾病防制、相关基础研究方面有机组合、协同攻关,力争有所突破。全省每年组织实施10个左右的重大医学科技攻关项目,省卫生厅给予每个项目10-20万元的资助,并争取有关部门、单位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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