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一五”卫生人才规划》的通知
(粤卫〔2006〕24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十一五”卫生人才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本单位“十一五”卫生人才规划。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广东省“十一五”卫生人才规划
实施卫生人才战略,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卫生人才队伍,是新世纪我省卫生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为全面加快我省卫生人才事业发展,适应我省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预防、医疗、保健服务需求,确保我省率先基本实现卫生事业现代化,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开展“十一五”人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我省卫生人才队伍的基本状况
(一)全省卫生人才队伍的总体情况
据统计,2004年,全省共有各类卫生机构15744家,卫生人员34820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83351人,占81.4%;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数分别为15068人、20921人、28863人,占卫生人员的比例分别为4.3%、6.0%、8.2%。卫生人员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占0.9%;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占5.8%;中级资格的占19.2%;初级及以下人员的占74.1%。具有博士学位的占0.5%;硕士学位的占1.9%;本科学历的占15.2%;大专学历的占18.9%;中专及以下的占63.4%。各类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113266人,注册护士92287人,药剂人员27682人,检验人员13585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36531人,其所占卫技人员比例分别为40.0%、32.6%、9.8%、4.8%、12.9%。全省每千人拥有卫生人员4.46人,卫生技术人员3.63人,执业(助理)医师1.45人,注册护士1.18人,全省各类卫生人员的人均拥有水平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另有临时聘用人员51528人,全省卫生机构编制总数为251829人。
主要专业类别人才队伍状况见附件1(略)。
(二)存在问题
1、人才总量不足。全省每千人拥有卫生人员数虽达4.46人,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比东部沿海省份低。如果按广东省常住人口计算,每千人口拥有的卫生人员数还要低。目前我省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保健需求与现有卫生人才状况的矛盾仍比较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