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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今冬明春天然气供应协调应急预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
今冬明春天然气供应协调应急预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6〕10号)


新乐市、正定县、栾城县、赵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单位:
  《石家庄市今冬明春天然气供应协调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石家庄市今冬明春天然气供应协调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体系
  2.2 职责分工
  3预警级别发布
  3.1 Ⅰ级预警状态
  3.2 Ⅱ级预警状态
  3.3 Ⅲ级预警状态
  3.4 Ⅳ级预警状态
  4应急措施
  4.1 综合应急措施
  4.2 应急措施保障顺序
  5后期处置
  5.1 应急措施效果评估和调整
  5.2 应急结束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应对因自然灾害(洪水、地震等)、人为破坏及其它不可预见原因导致的输气管道运输中断、上游气源紧张等应急事件的能力,维护我市天然气供给秩序,避免或缓解天然气供应紧张状态对我市居民生活和经济发展产生的不利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天然气应急协调工作按照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部署,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方针,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应急预案》、《河北省今冬明春天然气供应协调应急预案》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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