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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林业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果业劳动者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

  五、培训工作的绩效考核
  通过培训,县乡党政领导能够掌握基本的林果业栽培管理知识,熟练地对林果业树种选择、产业布局、建设质量进行调控和决策;地、县、乡林果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在熟练掌握林果业栽培和经营管理方法的基础上,还有很强的实际操作能力,给党政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农民技术能手和农民技术员要掌握果树栽培管理的方法,能够在生产当中熟练的运用,对果树不同生长阶段,对本村或家庭林果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正确地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管理办法予以处置。
  对参训果农进行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级鉴定。通过鉴定者,将由国家林业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果树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分初、中、高三级。
  同时,加强对培训单位的绩效考核。通过年终对果农生产经营效益情况进行回访调查,评价培训效果。对在林果业培训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六、培训工作的资金筹措
  由自治区和地州市多方筹措培训资金,以地州市投入为主。随着林果业产业规模的发展壮大,林果业发展地区的地、州、县(市)要逐步成为培训工作资金投入的主体。从2006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从林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林果业技术培训工作补助。
  七、实现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动培训工作全面系统的开展。
  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林果业发展的意见》(新党发〔2005〕14号)精神,高度重视林果业培训工作,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特色林果业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围绕人才兴产业,产业带人才,进一步增强人力资源建设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特色林果业劳动者技能培训工作作为实现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战略步骤,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和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扎扎实实向前推进。
  (二)加强财政支持,保证培训资金到位。
  林果业技术培训工作既是一个市场化行为,也是一个关系到新疆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全面实现的公益性事业。各地、州、市根据特色林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围绕不同的培训任务和目标,将培训资金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多方筹措资金,保证培训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确保林果业产业化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
  (三)优化培训力量,保证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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