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自治区林业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林果业劳动者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6〕1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厅编制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果业劳动者技能培训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果业劳动者技能培训规划
林果业是我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市场前景广阔的产业。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和推动林果业发展。2000年以来,全区林果业发展迅猛,林果面积每年以百万亩以上的速度递增,目前总面积已突破1100万亩,基本形成了南疆环塔里木盆地林果主产区和东疆、北疆若干特色鲜明的林果基地。林果业产业化经营迅速起步和发展,果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相关产业不断兴起,优势特色林果产品产业带逐步形成。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从事林果业的劳动者素质和生产技能偏低,适应市场的增收致富能力不强;林果生产粗放,科技含量低,果品质量差,产量低;林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转化和市场开拓能力不强,林果业产业化经营层次低,市场竞争力还十分薄弱。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特色林果业发展的意见》(新党发〔2005〕14号)提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促进林果业可持续发展为着力点,努力提高林果基地建设能力、加工转化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科技支撑能力。力争到2010年,全区林果种植面积达到l500万亩,果品产量达到1000万吨以上,果品及深加工产品产值达到300亿元以上,使林果业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随着林果产业的快速发展,从事林果业发展的管理、技术人员和劳动者越来越多。因此,制定科学、系统的培训规划,加强培训工作,使各级领导干部、林果管理和技术人员,特别是广大果农尽快全面系统地掌握林果业生产经营管理技能,对于提升自治区林果业发展水平,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一、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培训工作,随着林果业技术的不断更新,市场的变化和需要,坚持建立完善、稳定、长效培训机制的原则。
(二)树立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思想,实行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坚持对贫困县市和贫困乡镇、贫困户免费培训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