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档案管理。服务期间可计算工龄,专业技术职务和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可迁至服务的农村基层,也可迁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档案由县(市)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免费管理。
3.工作安排。选派到乡镇或村委会的,可安排村委会主任助理,党(团)员毕业生可担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村党(团)支部副书记或村党支部委员;安排乡镇或村办企业的,可安排担任厂长助理或经理助理,党(团)员毕业生可担任企业党(团)支部副书记等管理职务;从事教育、卫生、农技推广等工作的,一般安排兼任村委会主任助理。
4.服务期满后的安排。服务期满,对志愿者做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证明。期满一年考核合格,授予“济南市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表现特别优秀的,优先推荐参加“济南市杰出志愿者”和省级以上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
服务期满一般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考核合格的,各县(市)区优先安排使用;报考国家公务员,可在考试成绩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在当年公务员招考中予以明确;应聘事业单位的,在编制限额内列专项计划用于接收志愿服务期满毕业生;继续留在农村基层工作的,可参加村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的选举。
鼓励志愿服务的毕业生扎根基层,对服务期满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的毕业生,各级人事部门应及时为其办理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做好2004年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者后续工作。
首批选派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大学毕业生将于明年年初服务期满,为做好服务期满大学毕业生志愿者的后续工作,市及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在做好第二批选派工作的同时积极按照文件规定,提早做好各项支持政策落实的准备工作,并在期满考核、优秀杰出志愿者评选推荐、国家公务员考试加分、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内专项计划列支、自主择业等方面提出具体落实意见,保证后续工作的规范有序。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2005年大学毕业生志愿者的选派工作。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活动领导小组要不断加强领导机构和活动管理机构的建设,对于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有变动的,要及时调整合适人选加入领导小组,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要精心组织,切实把大学毕业生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活动,打造成在拓宽大学生就业、创业渠道的同时,切实加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品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