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市场和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工商市字〔2005〕291号)
各市、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现将《湖南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市场和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做好市场和流通领域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湖南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市场和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职责,根据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的要求,特制定全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市场监督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建立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把手负责,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市场和流通监管体系。
二、主要任务
1、各成员单位主动配合,加强上市交易和进入流通的禽类及其产品的查验工作,对运输工具进行消毒,对禽类及其产品进行检疫。
2、指导各市州、县市对集贸市场、超市、冷库和禽类产品加工点进行监督检查。
3、加大对进入流通环节的禽类及其产品的查验力度,加强上市活禽的免疫、监测和检验工作,确保质量卫生安全。
4、监督检查关闭疫区内禽类及其产品市场,打击违法经营畜禽及其产品的行为。做好禽类屠宰厂(场)的监管工作。
5、指导各地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保证商品质量,严厉打击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防疫药品、物品等扰乱市场秩序和造谣惑众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6、加强进出口检疫检验,严防疫情传入传出。
7、承办省防指交办的工作。
三、组织领导
市场监督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在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省工商局牵头组织开展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市场监督工作,会同省农业厅、商务厅、检验检疫局、交通厅、卫生厅、质监局、长沙海关、广铁集团成立全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市场监督组,组长由省工商局局长张汉良担任,副组长由省畜牧水产局副局长罗运泉、省质监局副局长陈立新、省商务厅副厅长易昌伦、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陈小帆、省交通厅副厅长邹和平、省卫生厅副厅长黄顺玲、长沙海关副关长沈晓红、广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胡酃酃担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省工商局副局长寇勇任办公室主任,省工商局市场处处长赵拓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有关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各市、州也要成立相应的市场监督工作机构,负责本地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市场监督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