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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3

梳理行政执法行为格式



  _______________(执法主体名称)行政处罚(共 项)
  一、(违法行为的内容)
  处罚种类:
  法律依据:
  1、
  2、
  ……
  ______________(执法主体名称)行政许可(共 项)
  一、(行政许可名称)
  法律依据:
  1、
  2、
  ……
  (说明:1、行政执法行为按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征收、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等九大类分别列举; 2、每一大类的每一项行政执法行为为一个大标题,分别列举;3、法律依据按照从高到底的位价先后列举,要详细列举依据的名称、条款及具体内容;4、请同时提交电子版,交软盘或发送到lilh@gzgo.gov.cn电子邮箱)。

梳理行政执法行为范本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182项)

  一、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撤销公司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 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 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撤销公司登记, 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二十二条“对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的, 由登记主管机关责令30日内补交出资,并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吊销营业执照。”
  二、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的, 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 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二十三条“对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的, 由登记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并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处以1万元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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