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技术培训和维修服务,建设高水平的农机服务专业队伍。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经营和使用农业机械的人数迅速增加,加强技术培训、做好维修服务特别重要。各地要以技能培训、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推广技术培训、劳动力转岗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为手段,培养一批作业能手、维修熟手、中介高手,培育一批新型农机作业服务、维修服务、经营服务和中介服务组织,加强对农村青年和农机手的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经营服务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按照社会化和市场化的要求,以方便群众为原则,不断探索新的农机维修服务模式,加快农机维修服务网点建设,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农机维修保障体系。
(四)加强提灌设施技术改造,逐步实现粮食主产区能排能灌。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坚持抓大放小,突出效益,坚持服务主题,突出重点,坚持集中投入,突出效果的原则,对水源条件较好,相对集中成片,能形成灌区的大中型提灌工程,纳入市级农业基础设施基本建设计划,增加投入,加大对农村机电提灌设施的技术改造,实现粮食主产区能排能灌,稳定粮食产量。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动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进一步强化职能,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增加投入,全力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进农业机械化事业健康发展。加快发展我市农业机械化任务艰巨。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出发,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切实保障农机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要进一步加大对农田的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对排灌设施和机耕道路的建设与改造,为农业机械化创造更好的发展条件;要重视农机与农技(艺)的有机结合,共同做好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工作;要建立与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相适应的农机管理队伍,确保农业机械化工作组织健全、领导有力、职责明确、责任落实;要进一步落实农机推广、管理和安全监理职能,不断完善农业机械化发展保障体系;要进一步建立农业机械化工作任期目标责任制,推行农业机械化工作目标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强化扶持政策,增加对农业机械化的投入。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多渠道、多层次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的投入,逐步建立起长效的政策扶持机制,保持连续稳定的购机补贴政策,不断增加补贴资金总量,适度扩大补贴机具范围,积极鼓励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争取实施农用燃油补贴政策,降低农机作业成本,减轻农民负担。各地要根据农业机械化加快发展的需要,逐步增加农机科研、推广、培训、监管和农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为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三)加强农机监理和监管,确保农机生产安全。随着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农机生产安全监管的范围不断扩大,责任也不断加重。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断加强农机生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机监管装备水平,稳定农机监理队伍,建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农机生产安全。同时,要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特别是对大型农机具要严格审批程序,严禁补贴机具倒卖、外流现象发生,确保购机补贴资金的有效使用。